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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(邓玲玲)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6-11 13:29:00    

【来源:娄底市自然资源局_政务公开】
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娄星区自然资源局水洞底镇自然资源所

联系方式:谢治平13507389687 黄伟13973875123

序号

权利人

(被继承人/遗赠人)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权证号

登记申请人

(继承人/受遗赠人)

1

邓坚志

宅基地

娄星区水洞底镇西溪村一组

湘【2021】娄底市不动产权第0067697号

邓玲玲

登记机构:娄星区自然资源局水洞底镇自然资源所

2025 年 6月 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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